4月6日,記者從四川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有關工作要求,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將會同四川省環境保護廳,于4月8日起對全省8市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等情況啟動聯合督察工作。
據了解,本次聯合督察將對自貢、德陽、綿陽、遂寧、樂山、南充、雅安、眉山8市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跟蹤督辦工作,接下來還將對我省其余13個市州進行聯合督察,最終實現聯合督察全覆蓋。
在聯合督察的主要內容上,包括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實施方案制定和整改任務進展情況、環境保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情況、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事項辦理情況、各地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工作開展情況等。
在聯合督察的督察方式上,分為資料查閱和現場抽查兩部分。其中,現場抽查將主要聚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點位,要求每個問題點位的整改方案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盡快整改銷號。對能夠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對需要階段性推進的,立即著手、限時整改,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對需要長期整改的,集中力量攻堅,持續發力推進。
對于在聯合督察中發現有履職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力,甚至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倒逼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