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廣東省環保廳獲悉,截至6月30日,全省環保系統37家環評機構已全部完成脫鉤工作。其中采取自然人出資成立企業13家、環評業務整體劃歸環保系統以外的其他企業3家、退出21家。
為深入推進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去年3月,環境保護部印發《關于印發〈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的通知》,對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國環保系統所有環評機構在限期內分批全部脫鉤。
廣東省環保廳高度重視環評機構脫鉤改制工作,在各地上報方案的基礎上,制定了廣東省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明確了脫鉤工作目標、要求及各項保障措施,并成立了廣東省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省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有序開展。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省環保系統37家環評機構已按計劃按期全部完成脫鉤工作。